• 部门领导
  • 本部职能
  • 机构设置

  局长 白丽君

  白丽君:女,1962年生,现任吉林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党、政全面工作,主抓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事教育处、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群工处工作。曾任黑龙江保监局办公室主任,财产保险监管处处长,稽核检查处处长,吉林保监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局长。

  副局长 李纯安

  李纯安:男,1964年生,现任吉林保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工会主席。分管人身保险监管处、保险中介监管处、统计研究处工作,主抓工会工作。曾任中国保监会办公厅文书档案处处长。

  副局长 王红雁

  王红雁,女,1966年生。现任吉林保监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局长。分管财产保险监管处、法制处,稽查处工作,主抓纪检监察工作,协管党建工作。 曾任财政部驻吉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业务二处助理调研员、吉林保监局统计研究处助理调研员、人事教育处副处长、处长。

  吉林保监局作为中国保监会的派出所机构,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订辖区内保险业发展战略规划;

  (二)依据中国保监会的授权,依法对辖区内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三)根据中国保监会的规章,制订辖区内保险市场监管的相关实施细则、具体办法和工作措施;

  (四)依法查处辖区保险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依法保护被保险人利益;

  (五)监测、分析辖区内保险市场运行情况,预警、防范和化解辖区内保险风险,并将有关重大事项及时上报;

  (六)负责辖区内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市场准入、退出等有关事项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审查核准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八)负责管理有关的保险条款及费率;

  (九)归口管理辖区内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学会等行业社团组织;

  (十)中国保监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关于印发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内设处室及主要职责的通知》(保监发[2004]25号)和《关于派出机构设立法制处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07]117号)及《关于设立稽查处的报告》(吉保监发[2011]51号)精神,我局共设立8个处室,分别为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财产保险监管处、人身保险监管处、保险中介监管处、统计研究处、人事教育处(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群工处、纪检监察处)、法制处、稽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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