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领导
  • 本部职能
  • 机构设置

  财政部部长            谢旭人

  财政部副部长        李 勇

  财政部副部长        王 军

  纪检组长                刘建华

  财政部副部长        张少春

  财政部副部长        朱光耀

  财政部副部长      

  (一) 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 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组织涉外财政、债务等的国际谈判并草签有关协议、协定。

  (三) 承担中央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中央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中央、地方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四) 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 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中央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 负责组织起草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参加涉外税收谈判,签订涉外税收协议、协定草案,制定国际税收协议和协定范本,研究提出关税和进口税收政策,拟订关税谈判方案,参加有关关税谈判,研究提出征收特别关税的建议,承担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七) 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国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管理。

  (八)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中央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九) 负责办理和监督中央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央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中央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

部机关

办公厅 综合司 条法司 税政司 关税司 预算司 国库司 国防司 行政政法司 教科文司 经济建设司 农业司
社会保障司 企业司 金融司 国际司 会计司 监督检查局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人事教育司 机关党委
离退休干部局 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办公室

部属事业单位

国库支付中心 关税政策研究中心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干部教育中心 信息网络中心 机关服务中心
投资评审中心 中国财政杂志社 中国财经报社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评审中心 经济科学出版社 票据监管中心 会计准则委员会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评估中心
中华会计函授学校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亚太财经与发展中心
中国财税博物馆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中国国债协会 全国预算会计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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