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领导
  • 本部职能
  • 机构设置

  陈德铭 部 长

  高虎城 国际贸易谈判

  代表(正部长级)

  兼副部长

  姜增伟 副部长

  李金早 副部长

  钟 山 副部长

  兼国际贸易谈判

  副代表

  蒋耀平 副部长

  陈 健 副部长

  王和民 纪检组长

  崇 泉 国际贸易谈判

  副代表(副部长级)

  王 超 副部长

  房爱卿 部长助理

  仇 鸿 部长助理

  俞建华 部长助理

  李荣灿 部长助理

  (一)拟订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起草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草案及制定部门规章,提出我国经济贸易法规之间及其与国际经贸条约、协定之间的衔接意见,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六)负责研究拟定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推动现代药品流通方式的发展。

  (七)负责制定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八)拟订并执行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依法颁发防扩散等与国家安全相关的进出口许可证件。

  (九)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

  内设机构

  办公厅(谈判代表秘书局) 人事司 政研室 综合司 条法司 财务司 市场秩序司 市场建设司 流通发展司 市场运行司(国家茧丝绸办) 反垄断局(国务院反垄断办) 外贸司 服贸司 产业司(国家机电办) 外资司 援外司 合作司 公平贸易局 产业调查局 国际司 世贸司(咨询局) 亚洲司 西亚非洲司 欧洲司 美大司 台港澳司 电子商务司 外事司 机关党委(工会团委) 机关纪委 离退休干部局

  派驻机构

  中纪委驻商务部纪检组 监察部驻商务部监察局

  驻地方特派员办事处

  大连 天津 上海 广州 深圳 海南 南宁 南京 武汉 青岛 郑州 福州 西安 成都 杭州 昆明

  驻外经商机构(分布图)

  亚洲 西亚非 美大 欧洲 国际组织 港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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