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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林文漪

  常务副主席:汪毅夫

  副主席:吴国祯

  副主席:陈蔚文

  副主席:杨 健

  副主席:黄志贤

  秘书长:张 宁

  台盟是在台湾省人民“二?二八”起义以后,由一部分从事爱国民主运动的台湾省人士继承台湾人民的爱国主义光荣传统,根据当时台湾人民反对国民党独裁统治、实现民主政治和地方自治的愿望,以“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作为名称,于1947年11月12日在香港成立。台盟成立后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支持台湾人民的反帝爱国民主斗争;响应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五?一”号召,参加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参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创建。新中国成立以来,台盟参加人民政权和人民政协的工作,推动盟员和所联系的台湾同胞,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为改革开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促进祖国统一大业做出了贡献。

  台盟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一切活动准则,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台盟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台盟继承和发扬台湾人民爱国爱乡的光荣传统,团结广大盟员和所联系的台胞,与时俱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祖国完全统一而奋斗。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台盟遵循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长期实践中形成的重要政治准则,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保持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台盟作为参政党,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能。

  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基础,台盟坚决维护祖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反对分裂,反对各种形式的“台湾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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