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领导
  • 本部职能
  • 机构设置

  杨洁篪

  外交部长

  张志军

  负责常务工作的副部长

  崔天凯

  主管美大地区、条约法律、涉港澳台外交事务的副部长

  傅 莹

  主管亚洲地区、边界与海洋事务和翻译室的副部长

  宋 涛

  主管欧洲地区事务、离退休干部、行政、财务、机关党务和服务中心工作的副部长

  翟 隽

  主管西亚北非、非洲地区事务的副部长

  马朝旭

  主管国际、军控事务和新闻工作的部长助理

  程国平

  主管欧亚地区、涉外安全和外事管理事务的副部长

  谢杭生

  主管领事工作、部纪委和国外工作局的部领导成员

  张昆生

  主管拉美地区事务和礼宾工作的部长助理(兼

  (一)贯彻执行国家外交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代表国家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代表国家和政府办理外交事务,承办党和国家领导人与外国领导人的外交往来事务。

  (二)调查研究国际形势和国际关系中全局性、战略性问题,研究分析政治、经济、文化、安全等领域外交工作的重大问题,为党中央、国务院制定外交战略和方针政策提出建议。

  (三)按照外交总体布局,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经援、文化、军援、军贸、侨务、教育、科技、外宣等重大问题,负责与有关单位协调,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情况、提出建议。

  (四)起草外交工作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和政策规划。

  (五)负责处理联合国等多边领域中有关全球和地区安全以及政治、经济、人权、社会、难民等外交事务。

  (六)负责国际军控、裁军、防扩散等领域工作,研究有关国际安全问题,组织军控方面有关条约、协定的谈判。

  (七)负责办理国家对外缔结双边、多边条约事务,负责国际司法合作有关事项,负责或参与处理涉及国家和政府的重大涉外法律案件,协助审核涉外法律法规草案,组织协调有关我国履行国际公约、协定工作。

  (八)牵头或参与拟订陆地、海洋边界相关政策,指导协调海洋对外工作,组织有关边界划界、勘界和联合检查等管理工作并处理有关涉外案件,承担海洋划界、共同开发等相关外交谈判工作。

  (九)发布重要外交活动信息,阐述对外政策,负责国家重要外事活动新闻工作,组织公共外交活动,主管在华外国记者和外国常驻新闻机构事务。

  (十)负责国家对外礼仪和典礼事务,负责国家重要外事活动礼宾事宜,负责驻华外交机构在华礼遇、外交特权和豁免事宜。

  (十一)负责领事工作。管理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负责海外侨务工作;办理和参与境内涉外案件的对外交涉工作;负责领事保护和协助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并指导驻外外交机构处理领事保护和协助案件,发布领事保护和协助的预警信息。

  (十二)负责协调处置境外涉我突发事件,保护境外中国公民和机构的合法权益,参与处置境内涉外突发事件。

  (十三)依法管

  组织机构

  办公厅

  政策规划司

  亚洲司西

  亚北非司

  非洲司

  欧亚司

  欧洲司

  北美大洋洲司

  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司

  国际司

  军控司

  条约法律司

  边界与海洋事务司

  新闻司

  礼宾司

  领事司(领事保护中心)

  香港澳门台湾事务司

  翻译室

  外事管理司

  涉外安全事务司

  干部司离退休干部局

  行政司

  财务司

  机关党委(部党委国外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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