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领导
  • 本部职能
  • 机构设置

  局 长:肖 捷

  副 局 长:解学智 丘小雄

  王 力 宋 兰

  纪检组长:冯惠敏

  总经济师:张志勇

  总会计师:汪 康

  (一)具体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与财政部共同上报和下发,制订贯彻落实的措施。负责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事后向财政部备案。

  (二)承担组织实施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责任,力争税款应收尽收。

  (三)参与研究宏观经济政策、中央与地方的税权划分并提出完善分税制的建议,研究税负总水平并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

  (四)负责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起草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草案并制定实施细则,制定和监督执行税收业务、征收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指导和监督地方税务工作。

  (五)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制定和监督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履行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纳税服务的义务,组织实施税收宣传,拟订注册税务师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

  (六)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七)负责编报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税源调查,加强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组织办理税收减免等具体事项。

  (八)负责制定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拟订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金税工程建设。

  (九)开展税收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加国家(地区)间税收关系谈判,草签和执行有关的协议、协定。

  (十)办理进出口商品的税收及出口退税业务。

  (十一)对全国国税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协同省级人民政府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实行双重领导,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局长任免提出意见。

  (十二)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关司局

  办公厅

  政策法规司

  货物和劳务税司

  所得税司

  财产和行为税司

  国际税务司

  收入规划核算司

  纳税服务司

  征管和科技发展司

  大企业税收管理司

  稽查局

  财务管理司

  督察内审司

  人事司

  机关党委

  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监察局

  教育中心

  机关服务中心

  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集中采购中心

  税收科学研究所

  中国税务杂志社

  中国税务报社

  中国税务

招考人数排行

报考人数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