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名称 | 商务部 |
部门代码 | 125 |
用人司局 | 条法司等(详见备注) |
职位名称 | 英语二 |
职位简介 | 1.法律条约起草2.经贸谈判3.贸易争端应对4.日常事务5.需赴驻外使领馆经商机构工作 |
职位代码 | 0401002001 |
考试类别 | 省级以上(含副省级)综合管理类 |
招考人数 | 27 |
报考人数 | 669(截止到2015年10月24 下午5:00) |
专业 | 法律(仅限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商法、国际法、民商法、竞争法专业) |
学历 | 本科及以上 |
学位 | 学士 |
政治面貌 | 不限 |
具有基层工作经验的最低年限 | 无限制 |
三扶一支: | |
西部志愿者: | |
大学生村官: | |
特岗计划教师: | |
是否组织专业考试 | 是 |
面试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的确定比例 | 5:1 |
机构层级 | 中央 |
职位属性 | 普通职位(不含小语种、特殊专业职位) |
其他 | |
备注 | 1.符合以下情况可报考: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70分(新计分办法500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6.5分及以上,或旧托福成绩600分(新托福成绩100分)及以上。2.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可报考:①在读非应届毕业生;②未同时获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③海外留学人员报名时最高学历学位未获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3.特别提示:①本职位用人司局包括办公厅、人事司、条法司、市场建设司、流通发展司、反垄断局、安全与管制局、外资司、援外司、合作司、贸易救济局、国际司、世贸司、台港澳司、电子商务司、机关党委,具体司局由组织分配;②须在报名表备注栏中注明英语考试名称和成绩,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注明认证编号,否则视同不符合条件;③我部专业考试和面试将于公务员考试成绩公布后择期进行,届时见商务部人事司网站。 |
职位分布 | 其他职位 |
咨询电话 | 010-65198936 |
无限制 | |
免责声明:此职位信息只为各位考生提供报名参考之用,请以人事部正式公布的数据为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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