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领导
  • 本部职能
  • 机构设置

  赵晓明

  吕淑华

  李子民

  郭万召

  李文生

  陈红卫

  赵石岚

  李兴伟

  许 峰

  张 卫

  贾永林

  郑子瑜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并结合全省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根据全省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省国税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经济税源和国家税务总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全省国税系统和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同时负责黑龙江省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省国税系统的税收执法、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以及进出口税收、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国税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经费财务、基本建设、资产管理、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全省国税系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基层建设、教育培训管理、纪检监察以及税收信息化、现代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研究税收理论、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全省国税系统的税法宣传工作。

  黑龙江省税务干部学校

  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税收科学研究所

  机关服务中心

  信息中心

  稽查局

  离退休干部处

  机关党委办公室

  国际税务管理处(大企业税收管理处)

  监察室

  教育处(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

  巡视工作办公室

  人事处

  财务管理处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收入规划核算处

  所得税处

  流转税管理处货物和劳务税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政策法规处

  办公室

  督察内审处

  纳税服务处

  中国税务报驻黑龙江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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