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领导
  • 本部职能
  • 机构设置

  林书成党组书记 局长

  何成炳党组成员 省安全监管局巡视员

  文卫平党组成员 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黄锦生党组成员 四川煤监局副局长

  邢建国党组成员 四川煤监局副局长

  苏国超党组成员 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刘 健党组成员 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吴金炉党组成员 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赵洪伟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

  曾本发党组成员 机关党委书记

  鄢正文党组成员 总工程师

  韩 强省安全监管局副巡视员

  谭功元省安全监管局副巡视员

  罗定胜四川煤监局副巡视员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起草全省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安全生产政策、规划、行业标准和规程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省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州)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省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指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协助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做好中央在川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负责组织省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省政府授权,依法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省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七)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八)承担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组织对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负责组织、指导煤矿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安全标准化、相关安全科技发展工作。参与煤矿整顿关闭及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会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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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室

  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

  规划科技处(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处)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调度统计处)

  安全监督管理一处

  安全监督管理二处

  安全监督管理三处

  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处

  人事培训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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