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领导
  • 本部职能
  • 机构设置

  党组成员、副局长 格桑次仁

  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谢学忠

  党组成员、副局长 旺堆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承碧

  党组成员、副局长 袁继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袁庆杰

  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穷达

  党组成员、总审计师 雷纪选

  副巡视员 尼玛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群培

  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陈文通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西藏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税收政策和实施办法。

  (二)根据本地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经济税源和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本地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地方各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监督检查本系统的税收执法情况;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

  (六)负责本地进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

  (九)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十)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

  (十二)负责本系统税收信息化、现代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十三)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

  (十四)承办国家税务总局和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人事处、老干部管理办公室(挂靠人事处)、税政法规处、征收管理处、财务管理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巡视工作办公室、监察室、机关党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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