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专员 李月明
巡视员 周心乐
专员助理 李蔚
1、根据财政部授权,就地做好以下经常性检查和监管工作
一是对税务、海关、国库、财政等部门中央预算收入监管对账和收入征管情况专项检查;二是办理一般增值税先征后退的收入退付、提退代征代扣手续费的审查审批及所得税先征后退的审批;三是对中央非税收入实行就地征收和监缴;四是国家储备商品费用利息补贴和粮食风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查;五是有重点地开展对地方政府和有关单位管理使用国债专项资金、基本建设支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中央财政专项支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监管项目
一是对在甬中央预算单位部门预算上报和预算执行的审核监督;二是对预算单位申请使用中央财政直接支付资金进行审核;三是中央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审批管理。
3、金融监管项目
一是对中国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驻甬派出机构的预决算审核;二是对中国人民银行在甬各级机构的预算编制审核、决算审核;三是对金融保险企业中央直管商业性金融国有资产、财务监管审核;四是对政策性金融机构资产、财务监管检查。
4、根据财政部指示和本地实际情况,开展相关的专项检查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一是根据财政部指示,随时针对财政管理中的重要问题开展专项检查;二是根据群众举报等重要线索安排专项检查;三是根据财政部授权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检查;四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5、根据财政部统一安排,赴异地参加相关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