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领导
  • 本部职能
  • 机构设置

  一、负责电力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参与电力市场建设,监管电力市场运营规则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调度机构和电力企业执行调度规则的情况。

  三、对供电企业的电能质量和向电力用户提供供电服务的情况实施监管。

  四、依照有关法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颁发和管理电力业务许可证。

  五、监督检查电网企业输、配(供)电成本有关规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上网电价、销售电价政策执行情况。

  六、受理电力违法违规行为举报、投诉和申诉,调查电力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在授权范围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七、负责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配合环保部门监督检查电力环保政策、法规和标准执行情况。

  八、统计并发布有关电力生产、安全、经营和行政执法等信息。

  综合处

  资质管理处

  输供电监管处

  安全处

  市场与价财监管处

  稽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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