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拟订我国极地工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我国极地考察工作规划、计划,组织研究极地重大问题;
(二)组织拟订我国极地科学考察、相关极地事务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和规范,依法管理相关极地事务;
(三)负责极地考察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组织开展极地领域的科学研究工作;
(四)负责极地考察的基本建设、能力建设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五)负责组织、协调极地考察队组队工作,承担极地考察训练基地、驻外机构的管理;
(六)负责组织、协调极地领域的国际事务及相关国际组织活动,组织极地领域对外及对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七)承担极地科学普及、公众宣传等工作;
(八)承办国家海洋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