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领导
  • 本部职能
  • 机构设置

  局 长:张建国

  副局长:李兵

  副局长:孙照华

  副局长:陆明

  副局长:刘延国

  根据《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2号),设立国家外国专家局(副部级),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管理的国家局。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以外的企业、中等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职责交给地方政府。

  (三)将引进国外智力信息系统建设及维护工作交给事业单位。

  (四)减少直接管理的引进外国专家数量,提高引进外国专家的层次,加强引进高层次专家和紧缺专家的职责。

  (五)加强出国(境)培训总量控制,优化出国(境)培训结构,提高出国(境)培训质量。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引进国外智力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国家专项经费资助的重点外国专家聘请计划审批,组织实施国家重点聘请外国专家规划。

  (三)编报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预算,对经费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处理引进国外智力中的重大事件。

  (四)负责相关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建立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体系,规范引进国外智力中介组织,负责引进国外智力信息管理工作。组织协调与港澳台专家交流事宜。

  (五)负责出国(境)培训年度计划管理,负责国家专项经费资助的出国(境)培训项目审批和其他培训项目审核,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

  (六)承办国务院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局机关

  办公室(人事司、财务司)

  政策法规司(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

  经济技术专家司

  教科文卫专家司

  出国培训管理司

  机关党委

  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局直属事业单位

  直属单位

  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

  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

  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

  国家外国专家局信息中心

  局机关服务中心

  中国国际人才市场

  中国国际人才网

  国际人才交流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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