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领导
  • 本部职能
  • 机构设置

  党组书记 主席

  吴新雄

  党组成员 副主席

  史玉波

  党组成员 副主席

  王禹民

  党组成员 副主席

  王野平

  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

  江 岩

  一、负责全国电力监管工作,建立统一的电力监管体系,对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派出机构实行垂直领导。

  二、研究提出电力监管法律法规的制定或修改建议,制定电力监管规章,制定电力市场运行规则。

  三、参与国家电力发展规划的制定,拟定电力市场发展规划和区域电力市场设置方案,审定电力市场运营模式和电力调度交易机构设立方案。

  四、监管电力市场运行,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监管输电、供电和非竞争性发电业务。

  五、参与电力技术、安全、定额和质量标准的制定并监督检查,颁发和管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协同环保部门对电力行业执行环保政策、法规和标准进行监督检查。

  六、根据市场情况,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了调整电价建议;监督检查有关电价;监管各项辅助服务收费标准。

  七、依法对电力市场、电力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电力市场纠纷。

  八、负责监督电力社会普遍服务政策的实施,研究提出调整电力社会普遍服务政策的建议;负责电力市场统计和信息发布。

  九、按照国务院的部署,组织实施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提出深化改革的建议。

  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厅(国际合作部)

  政策法规部(电改办)

  市场监管部

  输电监管部

  供电监管部

  价格与财务监管部(稽查局)

  人事培训部(机关党委)

  党组纪检组(监察局)

  安全监管局

  直属事业单位

  信息中心

  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

  中国电力报社

  机关服务中心

  大坝安全监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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