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领导
  • 本部职能
  • 机构设置

  蒋卓庆 职务:上海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

  田春华 职务:上海市财政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

  袁白薇 职务:上海市财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赵伟星 职务:上海市财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马正文 职务:上海市财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曹吉珍 职务:上海市财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姜蓉 职务:上海市财政局副巡视员

  (一)改革完善预算和税政管理。逐步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充分发挥各部门在预算编制中的作用,完善支出标准,细化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和透明度。严格税政征收管理,健全税政管理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

  (二)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保障民生改善支出,合理界定财政保障范围和标准,重点增加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严格控制一般性开支,降低行政成本。

  (三)强化财税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责。完善市与区县、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缩小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促进社会公平。

  (四)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五)取消或停止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或停止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财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市实际,研究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组织起草税收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实施细则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

  (二)拟订本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分析预测本市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本市宏观经济政策,并向有关部门提供财政预算执行情况;逐步健全包括政府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和其他预算的综合预算管理体系;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市政府与区县政府、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三)承担政府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政府财政资金管理。负责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报告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拟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及时、准确地拨付预算资金。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四)制定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按分工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的监督管理,负责财政票据管理。管理彩票市场,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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