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员办工作职责
(一)监督检查国家财税政策、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中央税收、非税收入执行情况,承办增值税退付审批;
(三)监督检查中央预算支出申报、拨付及管理使用情况,就地履行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审批年检、部门预算编制初审、部门预算执行及政府采购事项监督,负责国库集中支付审核;
(四)负责中央企事业单位国有权益及国家基本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
(五)参与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有关工作,对会计信息质量和社会中介机构贯彻执行财税政策、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在执业活动中的真实性、合法性、公正性进行监督;
(六)负责金融机构和金融企业的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和财务监督;
(七)检查核实群众举报和人民来信所反映的问题,并依法进行处理;
(八)根据国家宏观政策的要求,开展调查研究;
(九)其他有关工作。
二、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工作职责
(一)发展新党员等党建组织工作;
(二)党建宣传与学习教育;
(三)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制度建设;
(四)信息化建设和政务公开;
(五)牵头组织全办的目标考核工作;
(六)牵头组织检查复核工作;
(七)牵头组织听证工作;
(八)其他党务纪检工作;
(九)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研究拟定全办财政监督发展规划及制度措施,参与全办工作研究布置并负责检查督导和验收考核,起草全办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综合性会议领导讲话;
(二)本办机构人员编制的申报、核定、干部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