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 党组书记 陈铁流
副局长 党组成员 王强
副局长 党组成员 吴晓莉
副局长、党组成员 黄雍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震减灾工作,负责拟定有关防震减灾的方针、政策,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防震减灾规划和计划;负责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管理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灾害预测;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市级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职能;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震紧急求援工作体系;指导区县防震减灾工作;承担中国地震局和重庆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