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领导
  • 本部职能
  • 机构设置

  1.搜集、整理、提供本市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统计预测,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2.组织本市国民经济核算。

  3.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国家基本统计制度;制定地方统计调查制度;审批政府各部门统计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案。

  4.组织完成国情国力普查;研究拟定重大市情市力普查及专项调查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5.统一评估、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向社会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6.负责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及调查项目审批;负责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7.起草地方性统计法规、规章草案;检查、监督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组织统计法制宣传教育。

  处室电话

  办公室

  法规处

  设计管理处

  综合统计处

  国民经济核算处

  工业交通统计处

  能源与资源统计处

  固定资产投资处

  服务业统计处/新产业处

  人口和就业统计处

  社会科技统计处

  监测评价处

  农村统计处

  处室电话

  人事教育处

  监察处

  商业经济调查队

  统计执法检查大队

  统计应用研究所

  计算中心

  统计教育中心

  统计信息咨询中心

  普查中心

  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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