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呼和浩特海关是国家批准设立的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业务辖区为内蒙古自治区中西部的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巴彦淖尔市、乌兰察布市及锡林郭勒盟、阿拉善盟共8个盟(市),关区面积72万平方公里,边境线长2400多公里。辖区内分布有二连公路和铁路、呼和浩特航空港、珠恩嘎达布其公路、策克公路、甘其毛都公路等5个常年开放口岸和满都拉公路中蒙季节性开放口岸,海关管理格局总体呈现“点多线长”的特点。呼和浩特海关的职责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监管关区内的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它物品,征收关税和其它税费,查缉走私、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它海关业务。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被称为内蒙古“金三角”的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外向型经济发展迅猛,为方便该地区企业办理进出口手续,国务院批准成立呼和浩特海关,并于1991年7月6日正式挂牌对外开办业务,机构级别为副厅(局)级。随着辖区内外向型经济的繁荣发展,2000年12月呼和浩特海关升格为正(厅)局级。截至2010年底共有关警员453人,设有内设部门14个、隶属机构6个、派驻机构2个、事业单位2个。
建关以来,在海关总署的正确领导和地方党政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呼和浩特海关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为国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海关工作16字方针和“政治坚强、业务过硬、值得信赖”的队伍建设12字要求,紧紧围绕抓基层、打基础、谋发展、促和谐的主线开展工作,不断优化海关监管和服务,全面提升把关服务能力,关区各项工作保持了全面、协调、持续发展的良好势头。1991年~2010年,关区监管货运量从36.3万吨增加到2701.5万吨,税收从0.92亿元增加到49.27亿元。积极采取各类措施,努力支持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发展,海关工作多次得到自治区党政领导批示。
自1955年二连分关成立,50多年来,呼和浩特关区几代海关人以“忠诚公正、兴关强国”的海关精神为支撑,在杳无人烟的荒原、在风沙漫舞的戈壁、在冰封雪裹的高原,常年与心灵上的寂寞和对亲人的思念为伴,与狂风、暴雪、高寒等
陈大进 党组书记、关长
王富宽 副关长、党组成员(副厅级),二级关务监督
格日勒图 党组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副厅级),二级关务监督
孙铁燕 副关长、党组成员(副厅级),二级关务监督
卢永嘉 副关长兼政治部主任、党组成员(副厅级),三级关务监督
周军 党组书记、局长(副厅级),三级警监